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030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0〕22号
发文机构:行署办公室 主题分类:4530226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6-03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03 14:40: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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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旗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比2015年平均浓度下降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9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二)全盟5条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达100%;重点水库察尔森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在三类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三)全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四)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严格落实兴安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有关整改落实方案,按时序进度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并销号,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严格实行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继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牵头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旗县市落实完成,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优化产业布局。

  (1)实行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三挂钩”机制。加快编制“三线一单”并尽快推行实施。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各旗县市精准落实。推进“多规合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和空间格局。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制定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中长期规划,限期退城,逾期依法予以停产。

  牵头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实施工业全面达标计划。

  (1)深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按照“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的原则分类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已完成提升改造的要巩固成果,其余尚未整改到位的,确保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推进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加快推进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制定完善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启动乌兰浩特第二热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疏导落实火电超低环保电价。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落实VOCs污染治理措施,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安装废气收集、高效治理设施。推进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加快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快燃料清洁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已建成脱硫设施并投运的砖瓦窑要执行大气污染物标准排放限值,其他工业炉窑要加快治理进度,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强化排放标准刚性约束。45米以上高架源纳入兴安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加强冬季燃煤污染防控

  4.实施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全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5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2%。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年底前盟内消纳风电装机容量148.51万千瓦,光伏发电66.07万千瓦。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9%左右。

  牵头部门:盟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有规划、有方案、有施工图,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以旗县市或苏木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按照热网互联互通、供热统一调度要求,打通供热管网“断头路”,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网,互相调剂、互为备用、互相补充。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力争年底前365体育网址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旗县市和城乡结合部达到60%以上。

  牵头部门: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6.开展燃煤综合整治。各旗县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燃煤锅炉有效整合,优先利用热电联产实施供热替代,推动燃煤供热锅炉有序退出。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7.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动实施“公转铁”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钢铁、焦化、氧化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未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的要尽快完成规划。

  牵头部门:盟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8.统筹车、油、路综合治理。

  (1)严格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

  牵头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扩大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区域。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和国三以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清查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油品质量。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盟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口岸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快推动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并实现三级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推行I/M制度,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检频次,秋冬季抽检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50%,严格管控高污染车辆驶入禁行区。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加大扬尘治理力度

  9.严格监管建筑施工扬尘。各旗县市建成区各类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365体育网址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其它旗县市达到60%。

  牵头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0.加快修订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统一预警标准、实行绩效分级管控。做到应急减排清单所有涉气企业全覆盖、“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全覆盖。盟本级和365体育网址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月底前完成修订并发布实施。应急分级响应期间,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30%。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1.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统筹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公安局、气象局

  12.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制。重要节假日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生产、销售、燃放全过程、全链条管理。9月底前制定烟花爆竹禁燃放方案。

  牵头部门:盟公安局

  配合部门:盟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3.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全力推进大气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口岸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河湖水质

  14.强化不稳定达标水体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实施霍林河、察尔森水库水体达标方案,科右中旗、科右前旗、365体育网址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霍林河、察尔森水库、洮儿河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水体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5.整治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情况,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中水回用率,对不符合设置条件或目前已不排水的排口限期完成封堵或清拆,坚决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排污口数量、降低入河排污量,确保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6.拓展生态环境容量空间。具备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条件的水库要按照要求执行下泄生态流量,各水库管理单位结合水库自身实际,统筹考虑上下游生态下泄流量合理性及下游生态、农业用水特殊需求,编制水库生态放流调度运行方案并遵照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各水库均在保证下游河道生态用水的前提下,严格实施出入库调节。对需要开展河道清淤整治的及时进行整治。推进生物净化工程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生物净化—再生水调蓄和利用组合项目。

  牵头部门:盟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7.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各旗县市要坚决遏制良好水体水质变差趋势,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

  18.各旗县市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制定实施整治措施,年底前完成治理。

  牵头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9.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各旗县市要全面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重点推进扎赉特旗好力保镇等2个、突泉县黎明村等15个供水人口达到1000人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工作。对于自治区已批复的水源地保护区,确需调整的,要尽快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盟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0.清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快推进365体育网址一水源、365体育网址二水源、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林海街、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保护区内约20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物拆除工作,突泉县、科右中旗加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水源地保护区内28.4万吨散排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各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农药,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收集运至保护区外处理处置。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水源地监管工作,对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1.提高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365体育网址一水源尽快建设应急防护工程;阿尔山市温泉街、林海街水源地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应急物资与技术储备,建立应急专家库,建设应急防护工程;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水源地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应急物资与技术储备,建立应急专家库;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水源地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建立应急专家库,建设应急防护工程;突泉县突泉镇水源地建立应急专家库,建设应急防护工程,尽快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建设应急防护工程,尽快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2.强化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旗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供水厂出水及用户末梢水水质信息。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着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23.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监管,确保出水稳定达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因工艺落后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要抓紧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继续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年底前365体育网址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0%,各旗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关于我盟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验收销号任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关于科右前旗、突泉县单项问题验收销号任务。

  牵头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2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全力推进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运行。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要尽快完成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厂处理的可行性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论证,4月底前将评估报告和专家意见报送至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不能有效承接的要建设单独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或增加预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5.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旗县市要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全力推进污水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六)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26.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认真落实本地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食品、医药以及在园区外建设的风电、光伏等工业项目,在本地区地下水可开采量及用水总量控制合理指标范围内可以取用地下水,其他高耗水和一般工业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工业、城镇绿化等中水置换的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监管,加大城镇公共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有效降低各行业新水取用量。2020年,全盟用水总量控制在21.95亿立方米以内。

  牵头部门:盟水利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7.严控地下水超采。认真落实地下水“五控”制度,各旗县市要严控本辖区各行业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对于地下水用水总量接近可开采量的地区,严禁批准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严格机电井管理,强化新建农业取用地下水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手续,以“十二五”末农灌机电井数量为控制基数,确保机电井总数不增加。加大中水置换工业、城镇绿化取用地下水力度。认真落实本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相关部门及用水单位要加强地下水水位、水量监测和管理,坚决防止地下水超采。

  牵头部门:盟水利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8.提高用水效率。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全盟及各旗县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要控制在自治区和盟行署下达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全面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突出抓好电力、钢铁、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工业节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鼓励节水型企业建设;大力开展农业节水,地表水灌区积极主动争取实施渠系配套节水项目,井灌区在机电井总数不增的前提下,深入调研,科学布设各类节水项目;积极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广泛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社区评选工作,加大投资促进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10%以内。

  牵头部门:盟水利局、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调查,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29.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力配合自治区第三方土壤用地调查机构开展调查,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制革、制药等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的分布、污染状况及环境风险水平。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切实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分类管理

  30.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突泉县为重点区域,对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行业开展工矿企业污染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配合自治区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及时提供数据、上传信息,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2.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农牧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地区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适时将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面积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准入管理

  36.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2020年8月底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调查结果上报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备核;年底前结合全盟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成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7.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8.严格用地准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严格用地准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必须满足规划用途要求;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共享纳入用地收储平台的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不予回收,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禁止供应或将用途变更为住宅、学校、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用地。

  牵头部门:盟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参与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9.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纳入名录中的地块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40.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污染土壤。全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全盟农膜使用较高的地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1.加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1)全面开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运行模式,加强农村牧区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力争2020年9月底前试点地区初步建成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运行体系并稳定运行。

  牵头部门:盟农牧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原则,组织相关旗县市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整治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严控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牵头部门:盟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盟农牧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2.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调查农村牧区生活污水现状,编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逐步建立完善运维管理体系。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名册台账。完成2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农牧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3.依法规范禁养区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规定。全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达到考核要求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农牧局

  配合部门:盟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五)加快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44.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

  (1)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参与部门: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结合工业布局和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分布情况,选择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风险分级。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参与部门: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45.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土壤环境监测;逐步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周边土壤纳入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草地、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农牧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加快推动科右前旗、突泉县重金属减排工程实施,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确保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7.5%的任务目标。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8.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专项整治,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提升尾矿库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对重点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调查,督促问题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实现“一库一档”。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9.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监管。严格落实“洋垃圾”进口监管制度,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阿尔山海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强化能力建设,构建土壤环境支撑体系

  50.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的全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1.建立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部门:盟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盟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旗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有作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推进目标责任制落实。盟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督指导职责,牵头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制定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按期调度,同时建立与配合部门对接机制,形成协调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二)强化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主动发现和协同处置能力。以污染防治攻坚为主战场,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保专项行动,结合重点企业“双随机”抽查,坚决查处未批先建、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超总量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散乱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环境领域案件移交查办程序,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督查考核。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实施重点挂牌督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由盟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清单管理、挂图作战,严格污染防治工作实绩考评和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盟行署督查室对各地攻坚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呈送盟委、行署主要领导。

 2020年6月3日

【图解】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字〔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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