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安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1-00516 |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1〕16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署办 | 主题分类:4530288 |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安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4-21 | 有效性:1 |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安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
成立兴安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署办字〔2021〕16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经盟行署同意,决定成立兴安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姜天虎 盟委委员、副盟长
副组长:王家军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王福顺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杜 昕 盟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尹广天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建新 盟公安局副局长
高 洪 盟财政局副局长
宝 林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纪相海 盟民政局副局长
陈凤君 盟教育局副局长
陈文成 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 河 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逄春红 盟商务口岸局副局长
郝志峰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毛洪海 盟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朱天佐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铁运生 盟残联副理事长
杨忠智 盟国资委副主任
李 峰 盟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莉荣 盟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屈 宁 盟消防救援支队二级督导员
徐国辉 国网兴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国家、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全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宝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整理汇总需提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加强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调控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全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指导全盟老旧小区建筑修缮加固及建筑节能改造,供水、供暖、供气等管网安全及维修改造,雨污管网、垃圾处理、道路硬化、小区亮化绿化提升,拆除私搭乱建、恢复公共空间等方面的工作。盟委组织部负责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盟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负责改造项目立项工作。盟财政局负责下达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组织开展绩效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盟公安局负责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联防工作。盟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名标志设置及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盟教育局负责老旧小区幼儿园建设改造指导工作。盟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以及利用小区内外或周边存量用地和拆违腾退用地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项目办理用地、规划审批的指导工作。盟生态环境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扬尘治理的指导工作。盟商务口岸局负责老旧小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指导工作。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文化设施、健身设施建设改造指导工作。盟卫生健康委负责老旧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改造指导工作。盟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的指导工作。盟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盟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通信企业管线整理规范工作。盟邮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快递寄存箱等邮政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盟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及判定、消防设施维修更新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盟残联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的指导工作。国网兴安供电公司负责老旧小区电力线路及配电箱使用状况检查和维修、电力线路整理规范、充电设施安装、电力增容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三、其他事项
今后,除盟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按程序自行调整,盟行署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