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2-00392 | 发文字号:右中政办发〔2022〕43号 |
发文机构: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4530201 |
概述:根据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户,强化农民对耕地地力进行保护,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2-06-20 | 有效性:1 |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右中政办发〔2022〕43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0日
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户,强化农民对耕地地力进行保护,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引导农民采取耕地地力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全旗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98.1426万元,其中,预留增施有机肥和残膜离田试点项目资金970万元。
三、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内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地膜回收比例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补贴依据
结合我旗实际,补贴依据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根据苏木镇当年申请更新补充。
(三)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严禁直接发放现金。不得他人代领或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税费及欠款。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后,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兑现补贴资金,各级部门不准无故拖延。
(四)补贴标准
根据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苏木镇审核、汇总、上报的享补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每亩补贴68.987元。
四、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照“嘎查级调查、核实、登记、公示;苏木镇审核、汇总、上报;旗级汇总、审核、发放”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调查、核实、登记、公示
各苏木镇政府组织所辖嘎查,按照方案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进行调查核实;填报补贴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一卡通号、补贴面积等内容;对补贴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审核、汇总、上报
苏木镇人民政府对嘎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名册进行审核、汇总后,连同确认补贴面积的公函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旗财政局、农科局。
(三)汇总、审核、发放
经旗农科局、财政部门组织审核后,确定全旗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根据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农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面积和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审核、发放补贴金额。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全旗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及财政、农牧、统计、发改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旗、苏木镇两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项目落实,做好补贴项目管理,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严格资金管理
耕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
旗财政、农牧部门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展情况,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至盟财政局、农牧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
旗、苏木镇、嘎查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宣传补贴是用来提升地力的功能性补贴,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营造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