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2-00392 发文字号:右中政办发〔2022〕43号
发文机构: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4530201
概述:根据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户,强化农民对耕地地力进行保护,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2-06-20 有效性:1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20 11:11:5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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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中政办发〔202243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0日    

科右中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户,强化农民对耕地地力进行保护,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引导农民采取耕地地力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全旗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98.1426万元,其中,预留增施有机肥和残膜离田试点项目资金970万元。

三、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内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地膜回收比例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补贴依据

结合我旗实际,补贴依据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根据苏木镇当年申请更新补充。

(三)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严禁直接发放现金。不得他人代领或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税费及欠款。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后,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兑现补贴资金,各级部门不准无故拖延。

(四)补贴标准

根据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苏木镇审核、汇总、上报的享补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每亩补贴68.987元。

四、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照“嘎查级调查、核实、登记、公示;苏木镇审核、汇总、上报;旗级汇总、审核、发放”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调查、核实、登记、公示

各苏木镇政府组织所辖嘎查,按照方案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进行调查核实;填报补贴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一卡通号、补贴面积等内容;对补贴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审核、汇总、上报

苏木镇人民政府对嘎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名册进行审核、汇总后,连同确认补贴面积的公函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旗财政局、农科局。

(三)汇总、审核、发放

经旗农科局、财政部门组织审核后,确定全旗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根据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农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面积和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审核、发放补贴金额。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全旗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及财政、农牧、统计、发改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由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旗、苏木镇两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项目落实,做好补贴项目管理,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严格资金管理

耕地力保护补贴是惠农政策补贴,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

旗财政、农牧部门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展情况,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至盟财政局、农牧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

旗、苏木镇、嘎查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宣传补贴是用来提升地力的功能性补贴,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营造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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